患兒,男性,6歲,因“突發意識不清伴抽風1 h”于2013-07-15入本院。病史采集:0.5 d前(入院當日)突然出現意識不清、呼之不應、全身無力癥狀,1 h前(就診途中)發生驚厥,表現為牙關緊閉、口吐泡沫、雙眼凝視、頸項強直、四肢抽搐,本院急診考慮為“驚厥待診”給予降溫、鎮靜處理后收入本院。
家族史:患兒祖父有色素脫失斑史,驚厥史不詳,患兒父親有皮膚色素脫失斑及面部血管纖維瘤,有驚厥發作史。既往史:生后即發現皮膚色素脫失斑,嬰幼兒期驚厥發作數次,智力發育落后于同齡兒,情緒易激動,受責備時有抓打頭部等自傷行為。3周歲至今尚無驚厥發作。
入院查體:T為38℃,P為90 次/min,R為20 次/min。體格發育正常,面部見血管纖維瘤,全身多處見葉形色素脫失斑(圖1)。頸軟,雙肺呼吸音粗、無啰音,心、腹查體(-)。四肢肌力、肌張力正常。生理性反射存在,病理性反射呈陰性。

輔助檢查:顱腦CT結果示:雙側額葉區可見密度減低,邊界不清;雙側側腦室壁可見多發結節狀高密度灶,部分鈣化;腦室未見擴張(圖2)。顱腦MRI檢查結果示:雙側大腦半球多發異常信號,雙側側腦室內結節灶(圖3)。血常規示:WBC計數為19.5×105/L,中性粒細胞百分比為83%,余未見異常。小便、大便常規及生化檢查結果均無明顯異常。入院診斷為:①結節性硬化癥(TSC);②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入院給予抗感染治療后患兒體溫降至正常,經家屬要求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后自動出院。院外口服丙戊酸鈉控制驚厥,隨訪2個月驚厥未再發作。


討論
TSC是一種少見的神經皮膚綜合征,主要由外胚層組織和器官發育異常導致,是一種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TSC患病率為1/(6000~15400)。既往認為TSC臨床表現具有特征性三聯征,即面部血管纖維瘤、癲癇發和智能減退。隨著分子生物學技術在疾病診斷中的應用,對該病的認識有進一步提高。目前,TSC被認為是一種以多器官的組織缺陷和錯構瘤為特征的系統性疾病,除神經系統和皮膚外,還可累及眼、腎臟、心臟、肺和骨骼系統。
TSC發病率低,臨床較為少見,易被誤診或漏診。其臨床診斷目前主要參照1998年國際TSC協會委員會提出的TSC新診斷標準,具體分為11項主要臨床指征和9項次要臨床指征。其中,TSC主要臨床指征為:①面部血管纖維瘤或前額纖維斑;②非創傷性指(趾)甲或甲周纖維瘤;③色素脫失斑(≥3處);④鯊革樣皮疹(結締組織痣);⑤多發性視網膜錯構瘤結節;⑥皮質結節;⑦室管膜下結節;⑧室管膜下巨細胞星形細胞瘤;⑨單個或多發的心臟橫紋肌瘤;⑩多發性淋巴血管平滑肌瘤;瑏瑡腎血管平滑肌瘤。次要臨床特征為:①多發、隨機分布的牙釉質小凹;②錯構瘤性直腸息肉;③骨囊腫;④腦白質放射狀移行線;⑤牙齒纖維瘤;⑥非腎性錯構瘤;⑦眼底色素脫失斑;⑧咖啡牛奶斑;⑨多囊腎。根據以上標準,將TSC分為肯定TSC(2項主要特征或1項主要特征+2項次要特征)、可能TSC(1項主要特征+1項次要特征)和疑似TSC(1項主要特征或2項及2項以上次要特征)。
本例患兒具有皮膚色素脫失斑、反復驚厥癥狀和明確家族史,TSC較為典型但未引起重視,院外多次被誤診為“高熱驚厥”。這提示對該類患兒應注意詳細采集病史及其家族史,并仔細進行體格檢查及采取必要輔助檢查以盡早明確診斷。部分TSC患兒以驚厥為首發癥狀就診,被誤診為“癲癇”,后經影像學檢查確診為TSC。目前TSC無特異性治療方法,常采用對癥治療,如控制癲癇發作,嬰兒痙攣可采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治療,并應用脫水劑降低顱內壓,若腦脊液循環受阻則可手術治療,對面部皮脂腺瘤可行整容術治療。此外,本例患兒日常生活出現性格精神改變,在受到家長責備時有抓打頭部等自傷行為,提示對該類患兒應注意心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