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臨床資料
患者男, 67 歲。全身皮疹 60 年,右側眼瞼繼發腫物4 個 月,切除后復發1 個半月。患者自7 歲起面部出現皮疹,逐漸累 及軀干、四肢,日曬后加重,多年來無明顯自覺癥狀。26 年前, 鼻部首次出現黑色腫物,當地醫院就診,外院病理診斷為“基底 細胞癌”,行手術切除腫物。之后,數年來面部多次出現腫物, 曾考慮“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均行手術切除腫物。4 個 月前右下眼瞼再次出現腫物,伴有潰瘍、滲出。2 個月前當地醫 院行右下眼瞼腫物切除術,術后病理考慮“鱗狀細胞癌”, 1 個 半月前原部位再次出現皮損,迅速增大,伴有滲出,為求進一步 診治,來我院就診。患者既往體健,父母近親結婚,患者有4 個兄 妹,弟弟有類似病史,育有3 女1 男( 均體健) 。
體檢:一般狀況良好,發育正常,智力正常,右耳前可觸及 腫大淋巴結,大小 1cm × 1cm 左右,雙下眼瞼外翻,結膜充血。 皮膚科情況:全身皮膚干燥,面、軀干、四肢對稱分布多發針尖 至米粒大小褐色、黑色斑疹,丘疹,下唇及鼻部可見線性瘢痕,右下眼瞼約蠶豆大小腫物,表面潰瘍、膿性滲出物、結痂,毛發、 指甲無異常( 圖1 ~2) 。實驗室及輔助檢查:血尿便常規及肝腎 功能、胸部 X 線片,心電圖、腹部 B 超均無明顯異常。皮損組織 病理示:真皮內部分浸潤細胞核大、深染,部分區域可見角珠形 成,個別核絲分裂相,中低分化鱗狀細胞癌( 圖 3) 。初步診斷: 著色性干皮病繼發鱗狀細胞癌。治療: 避免日曬、適當使用防 曬劑、潤膚。轉入眼科就診,完善相關檢查,行手術切除腫物。
2 討論
著色性干皮病( xeroderma pigmentosum,XP) 是一種罕見的 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XP 有7 個互補型( XP-A 到 G) 和一個變 異型( XP-V)[1-2]。多數患者是因為先天性核苷酸切除修復功 能缺陷,紫外線誘發 DNA 損傷后不能被修復,常引發抑癌基因 突變,患者易出現光損傷相關疾病和皮膚惡性腫瘤[3]。還有 20%的患者是由于 DNA 聚合酶缺陷導致紫外線誘發損傷后 DNA 不能被修復[4]。XP 患者的特點通常是自幼即表現出輕微 日曬傷,隨著日光照射時間的累積,皮膚逐漸變得干燥、色素沉著過度,多發雀斑,暴露部位好發皮膚惡性腫瘤,尤其是基底細 胞癌、鱗狀細胞癌,少數情況下繼發黑素瘤[1]。XP 患者最早發 生惡性腫瘤的平均年齡在8 歲左右,比普通人早 50 ~ 60 年[1]。 近75%的患者伴有眼部損害,常表現為嚴重的畏光、結膜炎、瞼 球粘連、瞼外翻及眼瞼腫瘤等[5]。20% ~ 30%的患者伴有神經 系統疾病和智力障礙[6]。

圖1
~2 皮膚干燥,面、軀干多發針尖至米粒大小褐色、黑色斑疹,丘疹,下唇及鼻部可見線性瘢痕,右下眼瞼約蠶豆大小腫物,表面
潰瘍、膿性滲出物、結痂;圖3 真皮內部分浸潤細胞的細胞核大、深染,部分區域可見角珠形成,個別核絲分裂相,中低分 化鱗狀細胞癌 ( HE
×100)
此病例是一個典型的 XP 病例。患者父母近親結婚,皮膚
光敏感,色素沉著過度,面部反復發生皮膚惡性腫瘤,符合 XP 的診斷。但是,此病例有幾點特殊之處值得注意: ①患者是農
民,有長期日光曝曬史,但是皮膚惡性腫瘤的發生年齡較普通 XP 患者晚,目前,文獻報道初發非黑素瘤性皮膚腫瘤的最晚年 齡為65 歲[7];
②患者既往體健,面部雖然多次發生皮膚惡性腫 瘤,但是生活質量尚可,生存時間較長。Sethi 等[7]研究顯示,與 XP 患者(
XP-C,XP-E 和 XP-V) 曬傷評分低的病例組相比,XP 患者( XP-A,XP-D,XP-F 和 XP-G)
評分高的病例組,惡性腫瘤的 初發年齡晚,考慮可能由于曬傷反應重的 XP 患者就診早,注意 防曬,紫外線照射誘發腫瘤的發生率減低。故而,提醒臨床大
夫發現本病,告知患者盡早采取預防措施,注意保護,平時使用 適當的潤膚劑,一旦發現腫瘤,盡快到醫院就診,確診后首選手
術切除局部腫瘤,可以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