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易通過胎盤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華法林鈉可致“胎兒華法林綜合征”,發生率可達5%~30%。表現為骨骺分離、鼻發育不全、視神經萎縮、智力遲純,心、肝、脾、胃腸道、頭部等畸形。妊娠后期應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3個月及妊娠后期3 個月禁用華法林鈉。遺傳性易栓癥孕婦應用華法林鈉治療時可給予小劑量肝素并接受嚴密的實驗監控。
(2)少量華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每日服 5~10mg,血藥濃度一般為0.48~1.8μg/ml,乳汁及嬰兒血漿中藥物濃度極低,對嬰兒影響較小。
2、兒童用藥:應按個體所需調整劑量。
3、老年用藥:老年人應慎用華法林鈉, 且用量應適當減少并個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