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一旦離開正確的貯存條件,即有發生細菌繁殖或喪失功能的危險,所以對輸血的時間應該嚴格限制。
1. 全血或紅細胞需在離開專用貯血冰箱后 30 分鐘內輸注,一個單位的全血或紅細胞(200nl 制備)2 小時以內輸注結束,倘若受血者條件允許情況下可在 40 ~ 60 分鐘內完成輸注;
2. 機采血小板或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的輸注應以病人能夠耐受的速度進行;
3. 新鮮冰凍血漿或普通冰凍血漿融化后應在 30 分鐘內輸注,如果是成年受血者 100 ~ 200 ml 一般應在 30 分鐘以內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