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日前印發關于優化人類遺傳資源行政審批流程的通知,制定了針對為獲得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在我國上市許可,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臨床試驗的優化審批流程。該審批流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悉,新的審批流程中優化的內容主要包括:鼓勵多中心臨床研究設立組長單位,一次性申報;臨床試驗成員單位認可組長單位的倫理審查結論,不再重復審查;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雙方共同申請;調整提交倫理審查批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出具的臨床試驗批件的時間,由原來的在線預申報時提交延后至正式受理時提交;取消省級科技行政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蓋章環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