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的檢定(Verification)是指查明或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檢定通常是進行量值傳遞、保證量值準確一致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和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987年5月28日國家計量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列出了55類工作計量器具,經1999年,2001年和2002年三次調整,現共計有59類工作計量器具需經強制檢定后才能使用,其中醫學實驗室相關的項目主要有溫度計、砝碼、天平、流量計、個人劑量計、有害氣體分析儀、酸度計和分光光度計等。實驗室購入的新儀器,特別是對測定數據有重要影響的儀器設備,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檢定期滿的儀器設備也須經再次檢定并合格后使用。檢定不合格或未經檢定的儀器設備不得用于出具檢測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