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譜柱的理論板數(n) 用于評價色譜柱的效能。由于不同物質在同一色譜柱上的色譜行為不同,采用理論板數作為衡量色譜柱效能的指標時,應指明測定物質,一般為待測物質或內標物質的理論板數。
在規定的色譜條件下,注入供試品溶液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內標物質溶液,記錄色譜圖,量出供試品主成分色譜峰或內標物質色譜峰的保留時間tR和峰寬(W)或半高峰寬(Wh/2)
按計算色譜柱的理論板數。如tR、W、Wh/2可用時間或長度計(下同),但應取相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