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布,要求整合原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擔負的多項職責,組建生態環境部。
這一改革方案,打通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陸地和海洋、城市和農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意義重大。
2018年4月16日,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正式掛牌。
生態環境部的主要職責有哪些呢?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標準,制定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國家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國家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確定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國務院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擬訂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國家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負責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指導地方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全球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治理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生態環境部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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