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童、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
2、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不宜大面積、長期使用;用藥1周后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
6、對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