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數病人可出現嗜睡、乏力、近事遺忘、惡心、嘔吐、震顫等。
(2)長期用藥勿突然停藥,以免發生戒斷癥狀,大劑量更易發生。
(3)妊娠頭3個月避免使用本品,孕期后3個月避免增加劑量,以免造成新生兒肌張力減退、低燒或呼吸困難。
(4)哺乳期不得使用。肌無力、肌疲勞患者監護使用。
(5)治療期間勿飲酒。駕駛員、操作機器者慎用。
(6)中樞性肌松藥可增加本品的鎮靜作用,應盡量避免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