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癥狀未緩解或消失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兒童、老年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下列情況慎用:嚴重心臟及呼吸系統疾患、系統性紅斑狼瘡、器質性腦病、肝腎功能損害。
4、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5、對復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復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復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