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熱,給藥后如患者出現發熱現象,可給予退熱藥。對出現高熱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療中應減少鹽酸平陽霉素的劑量,縮短給藥時間,并在給藥前后給予解熱藥或抗過敏劑。
2、病人出現皮疹等過敏癥狀時應停止給藥,停藥后癥狀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現咳嗽、咳痰、呼吸困難等肺炎樣癥狀,同時胸部X-光片出現異常,應停止給藥,并給予甾體激素和適當的抗生素。
4、偶爾出現休克樣癥狀(血壓低下,發冷發熱、喘鳴、意識模糊等),應立即停止鹽酸平陽霉素的應用,對癥處理。
5、局部用藥的用法用量供臨床醫師參考。
6、鹽酸平陽霉素需按醫師處方,指示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