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鹽酸氟奮乃靜片的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并進行相應的處理。
4.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5.癲癇患者慎用。
6.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
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二、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慎用。哺乳期婦女使用鹽酸氟奮乃靜片期間應停止哺乳。
三、兒童用藥:6歲以下兒童禁用。6歲以上兒童酌情減量。
四、老年用藥:從小劑量開始。視病情酌減用量,以減少錐體外系反應及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