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不得超過7天,如癥狀未緩解或消失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兩個月以內不得再次服用,如癥狀反復,應立即就醫。
3、本品在以下情況下請勿使用:吞咽困難或疼痛;嘔血;便血或黑便。這些可能是嚴重情況的征兆,請咨詢醫師。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假如出現燒心持續或加重癥狀,請停用本品并去醫院就診。
6、兒童使用本品應在醫師指導下進行。
7、孕期、哺乳期婦女慎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請立即就醫。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