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切觀察和隨診 因為分泌性中耳炎為自限性疾病,有一定的自愈率,在給予有創治療前患者應該嚴密觀察3個月。分泌性中耳炎是否自愈取決于病因及積液時間的長短。由急性中耳炎遺留的分泌性中耳炎患者,約75%~90%在3個月時可以自愈,鼓室壓圖由B轉為A、C型。約55%分泌性中耳炎患者可在3個月時自愈,但是,約1/3的患兒可能加重。在起病時間不祥的2~4歲的患兒中,約25%的患兒自愈時間為3個月。嬰兒和小小兒的自愈率更高。2歲以上雙耳分泌性中耳炎、病程在3月以上患兒,在6~l2個月時其自愈者約為30%。
對于處于觀察階段的非高危患兒,無論是藥物還是手術干預則百害而無一利,而觀察等待對非高危患兒則無害處;需要告知家人患兒聽力差,尤其是雙耳分泌性中耳炎患者;制定改善患兒聆聽和學習環境的措施和方案;定期復查,并進行氣壓耳鏡和鼓室壓圖檢查。
改善聆聽環境的措施包括:說話時在3英尺內;將周圍干擾的聲響關掉如電視機、音樂;面對患兒說話時,做到口齒清晰,并應用手勢和圖片等視覺方式作為輔助;降低語速、提高音量、言語清晰;與患兒一起閱讀和講述、解釋圖片或提出問題;注意重復單詞、詞組或句子;安排患兒坐在距離老師較近的位置上;在教室里使用可調節音量的擴音設備等。
(2)藥物治療 對于兒童,藥物療效短暫而有限,副作用多,不推薦使用。不主張長期使用抗生素治療分泌性中耳炎,鼓膜充血不應該成為抗生素應用的指征,不主張聯合使用抗組胺藥及減充血劑,因為他們的副作用明顯。也不主張普遍地長期使用口服激素治療,除非個別病例。尚無證據支持咽鼓管通氣、口服或鼓室內注射黏液促排劑及其他藥物的治療作用。
(3)手術治療 選擇手術時應該考慮的因素為聽力水平及伴隨癥狀;是否存在影響(言語語言)發育的高危因素;分泌性中耳炎自愈的可能性。手術指征為分泌性中耳炎持續在4月以上伴有聽力減退和其他癥狀;持續或復發性分泌性中耳炎,伴有高危因素存在(只要是高危患兒,無論積液時間長短,都應該盡早手術);鼓膜或中耳結構損害。應該綜合基層醫生、耳鼻咽喉科醫生和家人的意見,權衡手術利弊。隨訪患兒的手術指征為:較好耳的聽力水平達到40dB或以上;長期分泌性中耳炎并出現了耳痛、不明原因的睡眠障礙和合并急性中耳炎反復發作;鼓膜后上方內陷囊袋;聽骨爛蝕;內陷粘連和內陷囊袋內角化物的積存。
手術術式包括首選鼓膜置管術(可使中耳通氣狀態保持12~14個月);有鼻堵、慢性鼻竇炎、慢性腺樣體炎等指征時同時行腺樣體切除術,不建議4歲以下患兒行腺樣體切除術;再次手術時可行腺樣體切除術和鼓膜切開術,同時行鼓膜置管或不置管;不建議單獨行鼓膜切開術(使中耳通氣僅僅保持幾天,激光輔助鼓膜切開也只使中耳通氣保持幾周)或單獨行扁桃體切除術治療分泌性中耳炎(無確切療效)。
再次手術問題:在鼓膜置管脫管的患兒中,20%~50%的患兒分泌性中耳炎復發,需要再次手術。建議再次手術時,無論腺樣體大小,都應該行腺樣體切除術(但是腭裂或黏膜下腭裂除外)。因為它使再次手術率降低50%。再次手術的療效好(對于2歲兒童的再手術療效明顯,而對于3歲兒童的再手術療效最明顯)。術式采用鼓膜切開+腺樣體切除(>4歲);鼓膜置管+腺樣體切除(<4歲)。再次手術時,鼓膜置管尤其適合于高危患兒并且必須根治分泌性中耳炎患兒和鼓膜、中耳黏膜有明顯炎癥的患者。
手術并發癥:急診手術中麻醉的死亡率為1:50000或更低;小兒在麻醉中較成人更易出現喉頭和氣管的痙攣;鼓膜穿孔的發生率為2%~17%,需要修補;腺樣體切除術的出血率為0.2%~0.5%,腭帆功能障礙為2%,還有鼻咽部閉鎖或持續腭帆功能障礙(適應證選擇和手術技巧)。
應該權衡是觀察隨訪還是手術所帶來的風險,并建議每3~6月或更短間期復查一次。在觀察階段不宜繼續觀察等待的患者有:不能定期復查的患者;高危患者或并發有其他疾病的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