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發病機理、免疫學、分子生物學、病理生理、實驗學等研究的進展,近
50年來哮喘防治的研究也取得了飛速發展。已經證實哮喘是一種慢性氣道炎癥性疾病,由于這種慢性炎癥反應的持續存在,導致氣道呈高反應狀態,當接觸誘因時即會反復出現癥狀。哮喘發病機理的研究已由痙攣學說,發展到氣道慢性炎癥學說,現已進入平滑肌功能障礙及氣道炎癥的平行學說。臨床治療也由反復解痙、注重抗炎同時抗炎和解除平滑肌痙攣的聯合治療。在50年代,哮喘的治療以非選擇性腎上腺素為解痙劑,1956年選擇性強的短效β2受體激動劑問世(Short Acting Beta2 Agonist SABA)問世,1971年長效β2激動劑(Long Acting Beta2 Agonist LABA)問世。在60年代曾采用口服糖皮質激素來拮抗氣道炎癥,有效但副作用大,1972年研制成功二丙酸倍氯米松(BDP),80年代研制出布地奈德(BUD)以及丙酸氟替卡松(FP)等,這些吸入性糖皮質激素對氣道局部有更強抗炎作用,而副作用明顯減少。80年代末期世界各國先后制訂了各自的防治指南。1994年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心肺、血液研究所在紐約召集17個國家的30多位專家,制定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全球哮喘的創議即GINA(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方案。2000年進行了三大洲16個國家的哮喘現狀調查,2002年3月又對GINA進行了修改。我國也制定了兒童哮喘防治指南。
在2000年的亞太地區哮喘現狀研究——AIRAP(Asthma Insights and Reality In Asia Pacific)中,從中國區的調查報告顯示,我國哮喘控制狀況與GINA方案中提到的哮喘長期管理目標相去甚遠。兒科醫務工作者應不斷提高兒童哮喘的診治水平,特別應充分重視結合GINA方案所制定的有關兒童哮喘、小年齡組哮喘的診斷;重視治療內容的理解和應用;重視哮喘緩解期的預防性治療;認識到規范抗炎治療的重要性和接受抗炎治療越早越對病情有利的概念。雖然成人哮喘與兒童哮喘在病因學、流行病學、免疫學、發病機制、病理生理以及臨床的診斷治療原則有基本相似之處,但應充分理解兒童并非僅僅是“小成人”,也并非是“成人的縮影”。兒童哮喘與成人哮喘在某些方面仍然有著很大的差異。因兒童正處于智能、身體、免疫、心理等不斷生長發育的過程,具有不斷發育、不斷完善的動態特點,尤其是在免疫學和病理生理學等方面。因此兒童哮喘有其特殊性,與成人哮喘有許多不同之處。兒科醫生應充分利用兒童處于發育和不斷完善的動態特點,積極地進行防治是可以達到臨床治愈,也可以防止兒童哮喘發展成為具有氣道重塑的嚴重哮喘。
在兒童哮喘的診斷方面,基層醫療單位漏診、誤診,因此反復濫用抗生素來治療兒童哮喘的現狀較為普遍;在治療方面有些地區還停留在靜點或口服等全身用藥的階段,對于“哮喘病的治療應以吸入方法為首選”以及“吸入糖皮質激素是預防哮喘病發作的基本措施”尚未知曉或未被接受。某些山區還有18%哮喘患兒從未考慮到治療問題。哮喘病知識的普及推廣、哮喘患兒及家長的教育,自我管理皆須加強。只有推動這些防治工作,才能使我國兒童哮喘的防治工作走向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