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述人員不宜服用本品: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活動性消化性潰瘍或病史及腎結石等。
(2)痛風性關節炎急性發作癥狀尚未控制時不用本品;如在本品治療期間有急性發作,可繼續應用原來的用量,同時給予秋水仙堿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
(3)服用本品時應保持攝入足量水分(日2500ml左右),防止形成腎結石,必要時同時服用堿化尿液的藥物。
(4)治療痛風性關節炎,如患者有輕度腎功能不全,而24小時尿酸排泄量又未超過700mg,一般每天劑量不超過2g。
(5)用本品期間不宜服水楊酸類制劑。
(6)定期檢測血和尿ph值、肝腎功能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等。
(7)根據臨床表現及血和尿尿酸水平調整藥物用量,原則上以最小有效量維持較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