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立康唑膠囊應至少在飯前1小時或者飯后1小時后服用。
使用伏立康唑治療前或治療期間應監測血電解質,如存在低鉀血癥、低鎂血癥和低鈣血癥等電解質紊亂應予以糾正(參見【注意事項】)。
1、成人用藥
靜脈滴注和口服的互換用法
無論是靜脈滴注或是口服給藥,首次給藥時第一天均應給予首次負荷劑量,以使其血藥濃度在給藥笫一天即接近于穩態濃度。由于口服片劑和生物利用度很高(96%),所以在有臨床指征時靜脈滴注和口服兩種給藥途徑可以互換。
2、詳細劑量見下表
負荷劑量(適用于第1個24小時) 每12小時給藥1次,每次6mg/kg(適用于第1個24小時)
維持劑量(開始用藥24小時以后) 靜脈滴注 口服*
4mg/kg 每12小時給藥1次 200mg 每12小時給藥1次
注:*口服維持劑量:體重≥40kg者,每12小時1次,每次200mg;體重<40kg的成年患者,每12小時1次,每次100mg。
3、序貫療法
靜脈滴注和口服給藥尚可以進行序貫治療,此時口服給藥無需給予負荷劑量,因為此前靜脈滴注給藥已經使伏立康唑血藥濃度達穩態。推薦劑量如下:
負荷劑量 每12小時靜脈滴注1次,每次6mg/kg(適用于第1個24小時)
維持劑量 靜脈滴注 口服
4mg/kg每12小時給藥1次 200mg每12小時給藥1次
注:*口服維持劑量:體重≥40kg者,每12小時1次,每次200mg;體重<40kg的成年患者,每12小時1次,每次100mg。
4、療程:療程視患者用藥后的臨床和微生物學反應而定。靜脈用藥的療程不宜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