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未制定兒童APS的診斷標準,因此兒童APS診斷遵照成人APS的診斷標準。
1.臨床標準
(1)血栓形成 標準為任何組織、器官、動脈、靜脈、小血管血栓形成,1次或多次發作;血栓由影像學、多普勒超聲或組織病理學檢查證實(除外表淺靜脈血栓);組織病理證實血栓與血管壁炎性反應無關。
(2)病態妊娠 ①1次或多次不能解釋的死胎(胎兒形態正常或妊娠超過10周,超聲或直接檢查胎兒形態正常);②1次或多次早產(嬰兒形態正常或妊娠34周前因嚴重先兆子癇、子癇或嚴重胎盤功能不全引起);③3次或多次不能解釋的習慣性自然流產(妊娠10周前),母親體內激素水平或生殖器官解剖異常,不除外父、母染色體異常。
2.實驗室標準
(1)aCL IgG和(或)IgM中一高滴度陽性(≥2次),持續至少6周。應按標準的ELISA檢測β2GP1依賴性抗心磷脂抗體。
(2)LA 6周內2次以上檢測出血漿中存在LA(按國際血栓癥和止血協會制定的方法)。
3.診斷條件
上述指標至少存在l條臨床和1條實驗室檢查證據即可確診APS。PAPS應滿足APS的標準,且除外結締組織病,特別是SLE。上述標準應用于成人被認為是有效且具有前瞻性的,但目前尚未制定兒童APS的診斷標準,因此兒童APS診斷遵照上述成人APS的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