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使用會出現嚴重問題,如果使用或使用過程中懷孕,患者應知道其潛在的危險,應禁用。哺乳期婦女亦禁用。
2、藥物相互作用
以本品組成聯合化療方案時,應避免合用有嚴重降低白細胞血小板作用或產生嚴重胃腸反應的抗癌藥。
3、藥物過量
沒有藥物可以對抗藥物過量,如出現嚴重骨髓抑制可輸注成分血或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