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
(1)治療水腫性疾病。緊急情況或不能口服者,可靜脈注射,開始20~40mg,必須時每2小時追加劑量,直至出現滿意療效。維持用藥階段可分次給藥。治療急性左心衰竭時,起始40mg靜脈注射,必要時每小時追加80mg,直至出現滿意療效。治療急性腎功能衰竭時,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鈉注射液100m1內靜脈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鐘不超過4mg。有效者可按原劑量重復應用或酌情調整劑量,每日總劑量不超過1g。利尿效果差時不宜再增加劑量,以免出現腎毒性,對急性腎衰功能恢復不利。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時,一般每日劑量40~120mg。
(2)治療高血壓危象時,起始40~80mg靜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腎功能衰竭時,可酌情增加劑量。
(3)治療高鈣血癥時,可靜脈注射,一次20~80mg。
2.小兒
治療水腫性疾病,起始按1mg/kg靜脈注射,必要時每隔2小時追加1mg/kg。最大劑量可達每日6mg/kg。新生兒應延長用藥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