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峰的保留時間應與磺胺甲惡唑鈉、氨基已酸、甘草酸二鉀、馬來酸氯苯那敏對照品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檢查:
PH值 應為7.6-8.8(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ⅥH)。
其他 應符合滴眼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Ⅰ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