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為外用藥,請勿服用。
2.以下部位請勿使用本品: .眼睛及眼睛周圍,粘膜(如:口腔、鼻腔、陰道等),陰囊,外陰部等。 .濕疹部位。 .濕潤、糜爛、龜裂和外傷嚴重的部位。
3.注意不要讓藥物進入眼內,萬一不慎進入眼內時,迅速用清水沖洗,并立即就醫。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斑疹,紅腫等癥狀, 應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時向醫師或藥師咨詢。
5.使用2周后,癥狀未見明顯改善,甚至惡化(病變范圍比使用前擴大)者,應停止使用,并立即就醫。
6.以下人員請在使用前向醫師或藥師咨詢:
(1)正在接受其它藥物治療者;
(2)由于使用化妝品或藥物引起的過敏癥狀(如:皮疹、紅赤、瘙癢、斑疹等),或曾經出現過此癥狀者;
(3)患處位于臉部或者大范圍病變者;
(4)患處化膿者;
7.請將本品置于兒童不易拿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