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鑒于抗結核藥物對蟄伏的結核桿菌只有抑制作用,治療應該持續到宿主機體免疫力足以控制殘留感染為止,又把利福平(R)、乙胺丁醇(E)等較強作用的抗結核藥物排斥在標準療程之外,列入二線藥物,只在標準療程效果不佳或已產生耐藥性時才考慮應用。為達到上述要求,一般須堅持治療(8個月),這樣長時間的治療用藥,故稱長程療法,病人往往不易堅持,導致治療失敗。
近10余年來通過動物實驗及大量治療肺結核的臨床經驗,治療包含I、R、E或Z,短至9個月,甚至6個月,所得效果可與長程療法相媲美,治愈率高,復發少,為目前普遍采用。短程療法的唯一缺點是肝臟毒性較大,萬一治療失敗,R不能作為后備藥物而加以利用。
此外,為保證女性生殖器結核病人能按時服藥,提倡晨間空腹一次給藥,女性生殖器結核病人容易接受,并使血內集中有較高的藥物濃度。藥物濃度高峰的殺菌作用要比經常低血濃度的效果更好;在療程的鞏固階段改用間歇給藥,效果與連續給藥類同。
抗結核藥物治療方案目前常用符號代表,如2IRSZ/4I3R3E3,表示前2個月為強化階段,聯合應用異菸肼(I)、利福平(R)、鏈霉素(S)及吡嗪酰胺(Z);后4個月為鞏固階段,異菸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E)、每周3次給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