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晚期妊娠婦女可使孕期延長,引起難產及產程延長。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宜用。
2.對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時間延長,但停藥24小時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況者應慎用:
(1)原有支氣管哮喘者,用藥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壓,用藥后可致水潴留、水腫。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礙及血小板功能異常),用藥后出血時間延長,出血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潰瘍病史者,應用本品時易出現胃腸道副作用,包括產生新的潰瘍。
(5)腎功能不全者用藥后腎臟不良反應增多,甚至導致腎功能衰竭。
(6)長期用藥時應定期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