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診斷的主要手段如下:
(1)胎鏡診斷,其優點是借助于內窺鏡在宮內直接觀察,不僅能識別胎兒是否畸形,還能采取胎兒活體組織和胎血進行檢查。
(2)超聲波診斷,特別是B型超聲波掃描儀的使用,可對胎兒存活與否、胎齡、胎位、羊水量、胎兒是否畸形等問題作出較準確的回答。
(3)羊水診斷,在妊娠的第16~21周時,通過腹壁羊膜穿刺術可獲得羊水,并對其各種成分進行分析檢查。
(4)孕婦的血、尿檢查,正常妊娠時有少量胎兒血細胞、代謝產物及蛋白質可通過胎盤進入母體血循環,故檢測母體血尿可診斷胎兒的某些遺傳病。在孕14~19周查唐氏風險(排除21三體),20~28周查四維彩超排除胎兒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