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來氟米特片活性成份、主要活性代謝產物特立氟胺或對乳糖、玉米淀粉、低取代羥丙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聚乙二醇、羥丙甲纖維素、滑石粉、二氧化鈦任一輔料過敏(特別是既往發生過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多形性紅斑)的患者。
2、肝功能受損的患者。
3、處于嚴重免疫缺陷狀態的患者,例如 AIDS(艾滋病)。骨髓功能嚴重受損或重度的貧血、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或因類風濕關節炎以外原因導致血小板減少的患者。
4、嚴重感染的患者(參見【注意事項】)。中度至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因為缺乏該患者群的臨床使用經驗。嚴重低蛋白血癥患者,例如患有腎病綜合征。孕婦或者在來氟米特治療期間以及此后在血漿活性代謝產物水平高于 0.02mg/L 期間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齡期女性(參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開始接受來氟米特治療之前,必須排除妊娠。
5、哺乳期女性(參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