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徹底清除毒物,阻止毒物繼續吸收。脫離現場,脫去被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徹底清洗被污染皮膚。眼污染者迅速用生理鹽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口服中毒者用清水或2%-5%碳酸氫鈉溶液徹底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鎂,甘露醇等導瀉。
(2)特效解毒劑:
單純氨基甲酸酯類中毒不能使用肟類復能劑。因肟類復能劑與大部分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結合后的產物會增加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的毒性。
輕度中毒可用阿托品0.3-0.9mg口服或0.5-1.0mg肌肉注射。重度中毒應靜脈注射阿托品,并盡快阿托品化。
也可以使用長托寧,首劑推薦劑量:輕度中毒,0.6-0.9mg口服或0.5-1.5mg肌肉注射。重度中毒3.5-6.0mg肌肉注射。此后每隔0.5-12小時應用首劑劑量的1/2-1/4,直到中毒癥狀消失。
(3)重度中毒對癥與支持療法:
重度中毒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順暢,監護心肺功能,糾正水電解質以及酸堿平衡。預防呼吸衰竭。對腦水腫患者限制進水量。對抽搐著可以給予地西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