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服:應從小劑量開始,根據病情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有效劑量為止。每日常用劑量分3~4次服用。嬰兒或兒童開始每日每千克體重0.01~0.05mg,以后每3日增加0.25~0.5mg,維持劑量為每日每千克體重0.1~0.2mg。成人開始每日1mg,每2~3日增加0.5~1.0mg,一般劑量為每日4~8mg,最大劑量為每日20mg。
2.靜注:用以控制癲癇持續狀態,成人劑量為1~4mg,于30秒鐘內緩慢注射完。1次給藥可控制數小時到1天不等,需要時可繼續靜滴,將4mg溶于500ml等滲鹽水中,以能控制發作的最小速度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