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法用量
口服。鎮痛:成人常用量:一次50~100mg,一日200~400mg;極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小兒每公斤體重一次以1.1~1.76mg為度。
對于重度癌痛病人,首次劑量視情況可以大于常規劑量。
二、不良反應
1.本品的耐受性和成癮性程度介于嗎啡與可待因之間,一般不應連續使用。
2.治療劑量時可出現輕度的眩暈、出汗、口干、惡心、嘔吐、心動過速及直立性低血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