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壓急癥患者給予此藥將血壓降至目標血壓后,尚需繼續治療且可口服時,應改為同名口服制劑。
2.對于高血壓急癥,停止給藥后有時會出現血壓再度升高的現象,所以在停止給藥時要逐漸減量,停止給藥后也要密切注意血壓的變化。另外,改為口服給藥后也要注意血壓的反彈。
3.長期給予本品時,注射部位如果出現疼痛、發紅等,應改變注射部位。
4.藥品的作用會有個體差異,所以在給藥時應密切注意血壓和心率的變化。
5.肝、腎功能受損的患者和主動脈瓣狹窄的患者,需慎重給藥。
6.本品對光不穩定,使用時應避免陽光直射。
7.靜脈滴注時本品的配制方法
靜脈滴注時本品0.01~0.02%的溶液可以參照下表的示例,向可以與本品配伍的溶液中加入必要量的本品進行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