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對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只有在判斷認為有益性高于危險性時才可使用。最好避免對哺乳期婦女給藥,不得已給藥時要讓其避免哺乳。[動物實驗表明,本藥會分布到乳汁中。
2、兒童用藥
對嬰兒、幼兒及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3、老年用藥
老年人用藥應從低劑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