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治療: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 每天2-3次,每次1安瓿,慢速靜脈注射;
嚴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2安瓿。
6-12歲兒童: 每天2-3次,每次1安瓿。
2-6歲兒童: 每天3次,每次1/2安瓿。
2歲以下兒童: 每天2次,每次1/2安瓿。
均為慢速靜脈注射。
2、嬰兒呼吸窘迫綜合癥(IRDS)的治療:
每日用藥總量以嬰兒體重計算,30mg/kg, 分4次給藥。
應使用注射器泵給藥,靜脈注射時間至少5分鐘。
本注射液亦可與葡萄糖、果糖、鹽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靜脈點滴使用。
本品(pH5.0)不能與pH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為pH值增加會導致產生沐舒坦游離堿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