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為無色或微黃色的澄清液體。適用于治療敏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用法用量:外用。用藥前請先清潔和干燥患處,然后將本品噴于患處及其周圍,并加以輕揉。每日1-2次。 一般療程: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皮膚念珠菌病1,2周;花斑癬2周。或遵醫囑。
禁忌:對特比萘芬或噴劑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開放性傷口或患處已腐爛或破損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