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腎功能正常者:成人用于復雜性尿路感染每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嚴重全身感染每日6~7.5mg/kg,每8~12h給藥一次。
小兒用量:六周以上至12歲者用量為每日4~6mg/kg,每8~12h給藥一次;出生6周以內者每日4~5mg/kg,每12小時給藥一次,早產兒、新生兒的用量應適當減少。
本品的療程視病種、病情而異,一般為7~14日。
奈替米星應用療程中宜定期監測患者血藥濃度,使血藥峰濃度保持在6~10mg/L,谷濃度0.5~2mg/L,新生兒應用本品時必須監測血藥濃度。
2.腎功能減退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調整劑量,有條件者宜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據其結果擬訂個體化給藥方案,使其血藥濃度調整至適宜范圍內。也可根據患者的內生肌酐清除率或參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減少本品的用量或延長給藥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