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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7-29 10:15 原文鏈接: 關于經口腔結核病灶清除術的術后處理介紹

      1.術后應注意有無截癱。如原有截癱加重,應嚴密觀察呼吸、脈搏及血壓的改變,并采取有效措施。

      2.做好氣管切開護理,隨時吸出氣管內分泌物,鼓勵咳嗽,以防肺炎。

      3.局部制動是保癥病灶愈合的重要措施,術后繼續顱骨牽引。如頸椎破壞嚴重,影響穩定性者,應于術后4~6周行寰、樞椎椎板融合術。如頸椎破壞不大,術后1個月左右可去除顱骨牽引,改用頸圍石膏或頭、頸、胸石膏固定,直至病變愈合。臨床愈合的標準是:病人無自覺癥狀;局部無炎癥征象;血沉多次檢查正常;X線檢查病灶已經修復,病骨輪廓清楚,植骨愈合。

      4.進流質飲食3日,以后改半流質,注意增加營養。

      5.繼續應用抗結核藥物。藥物總量及療程按病變發展情況及病灶清除是否徹底而定。一般來說,對早期結核病變、病灶清除比較徹底者,手術前后鏈霉素總量30~60g,療程3~6個月;反之,對晚期結核,病灶清除不徹底者,則療程應延長至6~12個月;對全身情況不良者,可以延長至18個月,總量可達60~90g。長期應用異煙肼時,宜同時并用維生素B6。

      6.咽后壁縫線不必拆除,待其自行吸收或脫落。切口可能有分泌物或白膜形成,術后定時用口腔消毒液含漱,抗生素噴霧,一般5~6日后即可愈合。

      7.術后1周左右,先將氣管套管堵塞,如無呼吸困難即可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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