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一)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激素(CRH)不足。
(二)垂體功能不足:產后垂體壞死(希恩綜合征),垂體腫瘤,切除術后或發育不全,選擇性ACTH不足等。
(三)糖皮質類固醇或其他類固醇藥物血濃度長期升高,引起下丘腦和垂體抑制。
1、功能性腎上腺腫瘤切除后。
2、醫源性皮質類固醇應用過度。
3、口服避孕藥或免疫抑制劑應用。
4、長期ACTH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