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預防建立在二級預防基礎之上,及時的治療可降低并發癥的發生。肺結核的并發癥為:
①大面積雙肺結核功能大面積受損,導致支氣管擴張易繼發肺部感染,二者均可導致功能進一步受損乃至呼吸衰竭。
②長期反復發作導致的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進一步影響其肺心功能。
③大面積胸膜粘連是結核性胸膜炎治療不當所致,可引起限制性通氣功能障礙,乃至肺心病與呼吸衰竭。因此,在肺結核治愈防止復發是三級預防的關鍵,這便要求臨床醫師在治療時嚴格按照早期、規律、適量、聯合、全程地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對待病人,并加強督導,使肺結核患者的病損程序減少到最低,防止復發所帶來的嚴重不良后果。 并發癥多因診治不及時或不適當所致,應盡可能使肺結核患者的病損程序減少,在阻止病變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保存現有肺心功能,充分發揮其潛在的代償能力,使患者達到功能康復。
對因肺結核而病殘者,社會上加以愛護與指導,首先對繼續排菌者進行適當隔離并督導用藥,爭取在強化治療過程中控制痰菌。在此基礎上,要向社會及家庭進行宣傳,爭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關懷和幫助,加強患者功能鍛煉與營養支持都是長期而繁雜的工作,需要家庭成員的大力參與支持。心理康復是肺結核患者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醫務工作者有責任把肺結核的病原體、發病機制、傳播途徑、治療預期目的和當前治療效果如實地向患者進行交代,以消除患者某些不必要的心理顧慮,要向其講明適當的隔離措施的目的及時限,并講明肺結核是一種可以基本控制的傳染性疾病,建立患者戰勝疾病的信心,這對患者積極配合治療及早康復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