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發性肝癌檢查
(1)肝癌血清標志物檢測
①血清甲胎蛋白(AFP)測定對診斷此病有相對的特異性。放射免疫法測定血清AFP≥400μg/L,持續4周以上,并能排除妊娠、活動性肝病等,即可考慮肝癌的診斷。
②血液酶學及其他腫瘤標志物檢查肝癌患者血清中γ-谷氨酰轉肽酶及其同工酶、異常凝血酶原、堿性磷酸酶、乳酸脫氫酶同工酶可高于正常。但缺乏特異性。
(2)影像學檢查
①超聲檢查:可顯示腫瘤的大小、形態、所在部位以及肝靜脈或門靜脈內有無癌栓,其診斷符合率可達90%。
②CT檢查具有較高分辨率,對肝癌的診斷符合率可達90%以上,可檢出直徑1.0cm左右的微小癌灶。
③MRI檢查:診斷價值與CT相仿,對良惡性肝內占位病變,特別與血管瘤的鑒別優于CT。
④選擇性腹腔動脈或肝動脈造影檢查:對血管豐富的癌腫,其分辨率低限約1cm,對<2.0cm的小肝癌其陽性率可達90%。
⑤肝穿刺行針吸細胞學檢查:在B型超聲導引下行細針穿刺,有助于提高陽性率。
2.繼發性肝癌檢查
大多數繼發性肝癌患者腫瘤標志物在正常范圍內,但少數來自胃、食管、胰腺及卵巢的肝轉移癌則可有血清甲胎蛋白水平升高。選擇性腹腔或肝動脈造影多顯示為少血管型腫瘤;CT表現為混合不勻等密度或低密度占位,典型的呈現“牛眼”征;MRI檢查肝轉移癌常顯示信號強度均勻、邊清、多發,少數有“靶”征或“亮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