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生產企業和單位:
我委擬修訂芐達賴氨酸的藥典標準[具體內容見附件]。現公示征求意見,公示期自上網之日起三個月。該標準適用于生產該品種的所有企業。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復核,若有異議,請來函與我委聯系,來函需加蓋公章并附相關說明及充分的實驗數據(來函同時需發送電子版);公示期滿未回復意見即視為同意。
電子信箱:zhangxh@chp.org.cn。
傳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法華南里11號樓國家藥典委員會
郵編:100061
附件:芐達賴氨酸
國家藥典委員會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