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程特征藥物性肝損傷分為急性藥物性肝病(肝臟炎癥在6月內消退)及慢性藥物性肝病(> 6月或再次肝損傷)。
急性藥物性肝病按照臨床表現特征,根據國際醫學科學理事會的標準,又分為肝細胞性藥物性肝病(ALT/ALP>5)、膽汁淤積性藥物性肝病(ALT/ALP<2)及混合性藥物性肝病(5>ALT/ALP>2)。
慢性藥物性肝病有分為慢性肝實質損傷(包括慢性肝炎及肝脂肪變性、肝磷脂沉積癥等)及慢性膽汁淤積、膽管硬化、血管病變[包括肝靜脈血栓、肝小靜脈閉塞癥(VOD)、紫癜性肝病(肝紫斑病)]、非肝硬化性門脈高壓(特發性門脈高壓)。
臨床上還要亞臨床性肝損傷,亦稱肝臟的適應性反應,僅表現為血清丙氨酸氨基移酶和(或)ALP水平輕微升高,一般不超過正常范圍上限的3倍,常常自行回復,但如為特異質或過敏體質,繼續用藥有可能發生嚴重致命的不良反應,需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