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實驗應前往醫院進行正規試驗,試驗期間患者也應在試驗區留觀。試驗期間患者應安靜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體力勞動,禁食、禁水,禁煙。
2.對于懷疑有反應性低血糖的患者,可適當延長試驗時間,加測服糖后4小時和5小時的血糖。
3.服糖后應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如患者在試驗時出現面色蒼白、惡心、暈厥應立即停止試驗。若以上癥狀是在服糖后3~4小時出現,應考慮低血糖反應,應立即采血測量血糖,囑患者食用稀飯、饅頭等淀粉類主食,并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4.若同時進行糖耐量和胰島素、C-P釋放試驗,則需在每個時間點同時采集2管血。
5.采血后應立即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