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定方法:聚乙烯硫酸(PVS)法,免疫沉淀法等。后者采用免疫學原理沉淀血清中的非LDL脂蛋白,其測定LDL-C的特異性高,精密度好,但試劑成本高不易在臨床推廣。近年出現的直接法(勻相法)是適合自動分析的LDL-C測定法。與直接測定HDL-C相似,不需要標本預處理,適用于大批量標本自動分析.測定結果能滿足臨床要求。LDL-C測定的參考方法亦是β定量法,與HDL-C測定相同,實際上兩者同時測定。
(2)標本:空腹12小時后采靜脈血,及時分離血清。
(3)參考范圍:≤3.12mmol/L。
(4)醫學決定水平:邊緣升高:3.15~3.61mmol/L(121~139mg/dl);升高:≥3.64mmol/L(140mg/dl)。
(5)臨床診斷價值和評價
1)低密度脂蛋白水平通常以其膽固醇含量表示(LDL-C)。LDL-C增高是動脈粥樣硬化發生發展的主要脂類危險因素。由于TC水平同時也受LDL-C水平的影響,所以最好以LDL-C代替TC作為冠心病危險因素指標。美國國家膽固醇教育計劃成人治療專業組規定以LDL-C水平作為高脂蛋白血癥的治療決策及其需要達到的治療目標。
2)各類方法測定的LDL-C值都包括IDL和Lp(a)的膽固醇在內,在流行病學與冠心病危險因素研究中所有LDL-C都包含IDL-C和Lp(a)-C,沿用多年已成習慣。在一般血清中IDL-C很少(約0.05mmol/L),但在高TG血癥時可以增加。一般Lp(a)-C約0.08~0.10mmol/L,如Lp(a)-C較高時,有必要對LDL-C值進行校正。校正公式為:LDL-C(校正值)=LDL-C(測定值)一[0.3×Lp(a)](均以mg/dl計)。
(6)方法學評價和問題
1)該法測得結果包括中間密度脂蛋白(IDL)及Lp(a)所含的膽固醇;顯色反應的干擾物同TC測定;血清與沉淀劑混合后,放置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血清VLDL很高時,部分標本會因LDL沉淀不完全而使結果偏低。故在血清嚴重混濁時,可將血清稀釋一倍后測定。
2)也可通過Friedewald公式計算LDL-C,LDL-C=TC-HDL-C-TG/5(以mg/dl為單位時),或LDL-C=TCHDL-C-TG/2.2(以mmol/L為單位時)。以Friedewald公式計算的LDL-C結果,雖然在一般情況下也能得到可被臨床接受的近似結果,但其不足之處是很明顯的,因為此公式假設VLDL-C與TG之比固定不變,且僅以VLDL-TG代表TG;公式中三項脂類的結果是三個變量,任何一項測定不準確都會影響LDL-C結果;高TG血癥(≥400mg/dl)時不能應用此公式計算,否則結果偏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