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連續使用7日,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
2. 本品僅用于皮膚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藥時應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 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
6.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