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應證:
1.主要用于治療革蘭陰性菌引起的敗血癥、腦膜炎、肺炎、膽道感染、燒傷后等嚴重感染。
2.也適用于治療耐青霉素和氨芐西林的銅綠假單胞菌、吲哚陽性變形桿菌和腸桿菌屬所致的尿道感染。
二、禁用慎用:
1.使用本品前必須作青霉素皮試,陽性者禁用,對頭孢菌素過敏者慎用本品。
3. 本品可通過胎盤,胎兒組織中可達較高濃度,妊娠 3個月以內的孕婦不宜應用。
3. 腎功能減退者劑量酌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