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貝拉唑鈉不能咀嚼或壓碎服用,應整片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藥
(1) 活動性十二指腸潰瘍和活動性良性胃潰瘍患者:20mg(2片), 1次/日,晨服。
大多數活動性十二指腸潰瘍患者在用藥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還需要繼續用藥4周才能達痊愈。
一些十二指腸潰瘍患者對晨服10 mg(1片)片劑,1次/日的治療量即有反應。
大多數活動性良性胃潰瘍需在用藥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還需繼續用藥六周才可達痊愈。
(2) 侵蝕性或潰瘍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療程為4~8周。
(3) 胃-食管返流征的長期治療方案(GORD)的維持治療:療程為12個月,維持治療量為10 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對10 mg(1片)/日 的維持治療量即有反應。
(4) 幽門螺旋桿菌的根治性治療:
與適當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門螺旋桿菌陽性的十二指腸潰瘍。
雷貝拉唑鈉應在早晨、餐前服用,盡管用藥時間及攝食對雷貝拉唑鈉藥效無影響,但此種給藥方式更有利于治療的進行。
2、肝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藥: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藥過程中無需進行劑量調節。但在對有嚴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時,應參見“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