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對有肝病史必須用本品時,治療時期應測肝酶水平,當病人出現惡心、疲乏、伴灰白色糞便、棕色尿或黃疸等肝反應癥狀時,應立即停藥。
② 哺乳期婦女用藥,應停止受乳況。
③本品在酸性下易于吸收,可與食物同服。但避免與抗膽堿藥、抗酸劑及H,等體陽滯劑合用,如臨床上需要,應在服用本品2小時后再服用,對胃酸缺乏者,可將本品溶于0.2mol/L 的鹽酸水溶液4ml中,并用玻璃管或塑料管吸入.以免接觸到牙齒。
④本品可增強香豆素類藥物的抗凝作用,與利福平合用會使彼此的血藥濃度降低;與環孢菌素A合用,可引起后者血藥濃度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