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病因未明,可能與多種因素誘發機體的自身免疫反應有關。19世紀早期,尚沒有關于RA的肯定描述。Garrod于1958年首次提出了“類風濕性關節炎”一詞。認為下列3個有關領域最有希望:
①宿主遺傳因素;
②免疫調節異常和自身免疫;
③觸發或持續的微生物感染。
尚有潮濕、寒冷疲勞、營養不良外傷、精神因素等,特別是潮濕和寒冷為本病的主要誘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