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
去除誘因(如停用糖皮質激素或廣譜抗生素)。輕者以外用抗真菌藥為主,如酮康唑洗劑或二硫化硒洗劑、咪唑類、三唑類及丙烯胺類抗真菌乳膏或溶液。病情嚴重者可口服伊曲康唑膠囊,療程4~6周。
2、預后:
藥物治療只是抑制馬拉色菌過度增殖,并不能永久清除即“根治”。避免促發因素有利于減少復發。治療1~2個月后皮疹才會逐漸消退,遺留的色素沉著則會持續更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