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尖頭畸形 頭形尖而短,前額高聳,冠狀縫早期愈合,顱骨縱軸增大,大囟門部向前上隆起。眼窩較淺,眼球突出,兩眼距離增大,斜視。鼻小而扁,呈鉤鼻狀。上頜發育不良,較前突,口蓋高,有時口蓋分裂,呈特殊之容貌。
(二)肢端畸形 并指(趾)多為左右對稱,程度不等。皮膚融合或完全性骨性融合;部分融合或完全性融合,以第2、3、4指(趾)之完全性融合最多見。此外掌骨較短,可與橈骨融合,關節活動受限。
(三)患者有各種程度的精神發育遲滯,而腦部缺乏特異性病理改變。視乳頭水腫較少見,視神經萎縮較多見。